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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算学会了,如何去

可惜你,早已远去,消失在人海,

后来,终于在泪中明白,

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……”

郑青云的声音伴着温柔的吉他声在室缓缓淌,他一直平视前方,目光平静,没有刻意看我,神里带着说不的忧郁。

他是坐在台上,还是走到舞台中央,我都会不自觉被他引。

有人在小声地跟唱,有男声,有女声,渐渐的,演变成整个酒吧的大合唱。而我不是其中的一份,我把所有的注意力都献给了台上的那个人。

前的场景仿佛与数月前我们第一次一同去酒吧的场景重叠在一起,再一晃,又仿佛台上坐着的是那个略带羞涩地拨弦唱着《小星星》的男人。我不由自主地靠着墙站起来,郑青云发现了,朝着我的方向很快地眨了

唱至曲中,没有歌词的时候,郑青云突然说:“接来大家和我一起唱吧,这首歌是属于大家的,但是有个请求,最后一句留给我,好吗?”

酒吧里唱歌的声音越来越大,台的声音甚至要超过台上的声音。我没想到郑青云那么有染力,也没想到他会上台献唱的举动,惊讶之余,更多的是叹和喜。

像是一炫耀,骄傲地向所有人宣布,看,不是我一个人为他倾倒,还有这么多人为他着迷。

一曲将尽,郑青云抱着吉他站起来,朝我挥了挥手。在我与他四目相对时,他轻轻弯了角,指了指桌上的瓶,只一个动作,我便知他想什么。

这只开屏的孔雀,他是让我待会儿过去献呢。

我无奈又好笑地瓶里的玫瑰,穿过桌椅和人群来到舞台前,边的人正唱着:

“后来,终于在泪中明白,

有些人,一旦错过就不再,

永远不会再重来……”

忽然,酒吧里突然安静来,所有人都记着刚才郑青云说的话,十分合地没开

而我走到了舞台正方,还没上台阶,准备等郑青云唱完整首歌后再上去献。突然,舞台中央的男人将吉他放在椅上,向我走来。

他现在比我了至少五十厘米,我愣愣地看着他。

郑青云在我前停住,蹲来,直勾勾地盯着我;他眸幽,仿佛是要把我整个人去。

微微前倾,没从我手里拿走那束玫瑰,而是包裹住我的手,唱了最后的那句词——

“有一个男孩,着,那个男孩。”